杨黔东“自由身”仲裁引风波,恒大足校与海港俱乐部“交锋”
2月11日消息,足球报记者王伟发文对杨黔东与恒大足校的纠纷仲裁进行了梳理。
此前,杨黔东向中国足协提交了纠纷解决申请书,申请“自由身”。申请依据是2017年9月1日他与恒大足球学校签订的《恒大足球学校精英足球运动员培训协议》,该协议由他本人及法定监护人共同签署,培训期限至其年满18周岁。杨黔东于2026年1月1日年满18岁,他认为培训协议已自然终止,现依据中国足协相关规定,要求恒大足球学校出具《自由身证明》。
2月3日,恒大足校发布公开信,强烈谴责违规接触足校球员的行为,但信中未提及球员名字、经纪人及俱乐部。然而,2月9日恒大足校透露的信息明确点名杨黔东和上海海港足球俱乐部,此举被视为“杀鸡儆猴”。
针对杨黔东的仲裁申请,恒大足校提出两大核心主张。一是主张优先签约权,依据中国足协相关规定及双方此前合同,精英球员培养合同到期后,原培养单位享有首签权。杨黔东作为学校长期培养的精英球员,学校投入成本巨大(保守估计100万元),依合同享有优先续约权利。二是追偿违约损失,杨黔东年满18岁后,本人及其家长未通过正规渠道与学校沟通后续发展意向,却通过非官方途径与其他俱乐部接洽,严重违反契约精神。同时,足校对上海海港俱乐部在未与球员培养单位正式沟通的情况下,就安排试训并推进签约的做法表示强烈不满与谴责。
恒大足校代理律师此前发出的律师函也强调,根据相关规定及培训协议,恒大足校依法享有对杨黔东的首次签订工作合同权与优先签约权。但杨黔东不仅拒绝与恒大足校指定俱乐部签约,还在未通知且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与第三方俱乐部签约,严重侵害了足校合法权益并造成经济损失。
基于此,律师函要求杨黔东及监护人收到函件后立即与恒大足校联系,并在指定期限内与广东晨星聚力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签署球员工作合同;同时立即解除与第三方俱乐部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自行处理后续事宜并承担费用;恒大足校还保留对球员方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